警情通报

2021年9月19日14时13分,永嘉县瓯北街道罗浮村,周某将电瓶车电池拆出拿到家中一楼楼梯口充电发生火灾。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9月24日,永嘉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引发“9.19”瓯北街道民房火灾事故的违法行为嫌疑人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望其吸取事故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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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回顾

2021年9月19日14时13分,永嘉县瓯北街道罗浮村一民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8名人员被困,其中2名人员自行逃生,其余6名人员被消防指战员救出。经查明,当天下午,周某擅自把她的电瓶车电池拆出拿到家中一楼楼梯口充电,不料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并导致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烟气顺着楼梯口上窜,所幸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及时,救下其余被困6人,没有发生伤亡。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过失引发火灾。在火灾原因查明后,永嘉县公安局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1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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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70余起,死亡近400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500余起,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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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8!永嘉女子被拘留11天!她很后悔:别学我!

电动车火灾到底有多可怕?

来看一组动图:

充电的电动车在燃烧过程中多次爆炸

电动车起火起势和蔓延都很快~

夜间、凌晨充电时无人看守,火灾起于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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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池在室内充电,电池爆炸一瞬间,便浓烟四起

同样是电动车电池在室内充电,户主及时发现,也无法阻止电池起火

电动车在燃烧、扑灭的过程中多次爆炸

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为了我们共同的消防安全

请牢记

楼道不停车 电瓶不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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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嘉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