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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誉为中国之治的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创新,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多维度发力提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质效。

注重教育转化。该院针对部分犯罪嫌疑人存在疑虑的问题,实行关键证据开示,就定罪量刑进行详尽的释法说理。加强与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沟通,与其共同向犯罪嫌疑人说明认罪认罚的积极意义,促成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

开展逐案分析。该院坚持“一案一表一分析”,将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每起案件的“前置程序”进行综合审查。对拟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需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说明具体理由,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尽用。

完善考核机制。该院案管部门每月通报认罪认罚办案数据,把适用比率、效果等纳入检察官绩效考评体系,对适用率低的责成其作出书面说明;对应当适用而未适用的,予以全院通报。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03件148人,适用率达88.6%,居全市第二;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为95.7%,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3%,居全市第二;上诉率为1.6%,全市最低,服判率排名第一。

(林晶 詹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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