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才买过房,亲身经历,坐标二线城市,其实,现在不管是一线城市还是二线城市,都叫“不动产权证”了,虽然和过去的“房产证”类似,但之所以名字不同的叫法,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身边好多人第一次买房或者对楼市涉入不深的小白,都喜欢用过去的经验,或者用十多年前买房的经历,来适用现在的情况,毕竟买房这种事情,普通家庭消费频次也不高,很难说经常“更新”购房经验。

先说结论:现在近两年的情况确实是,就算是贷款买房,你的不动产权证是完全可以拿到手的,银行会在手中拿一个“他项权证”,一般是蓝色或者绿壳子的,而你手中的不动产权证,就可以视为你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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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搞明白的一个关系是,你贷款买房,实际上银行只是和购房人发生借贷关系,银行和房企、开发商之间在你买房这件事情上,并没有绑在一起,捋清楚这一层逻辑,就明白了:

你向房企买房,交首付——→你向银行借款,一般是总房款7成或者8成——→银行放款直接到房企的账上——→你的房产证办下来之后,拿到银行去抵押

也就是说,从始至终,你要发生2层关系,第一层,就是和房企买房,买卖关系,第二层,就是你和银行借钱,借贷关系,只是这个借贷中,银行需要你用你这个房产来抵押。

所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的房企烂尾交不了房,但是你的贷款还是必须要还的原因,因为是你向银行借的钱,借到之后付给房企的,交不了房你去找房企,银行这边的钱是借出去借给你了的,现在抵押物也就是你的房产,如果可能交不了房,银行不要求你提前还贷或者提供其他抵押物担保就算好的了,贷款肯定是还要按期还的,这个就是贷款买房的基本逻辑。

所以,银行没有必要扣你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其实就是包含了你的房子(钢筋混凝土)和你对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一般都有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不动产权证其实只是给到你手中的一纸证明,是你用来对外证明的,如果房管部门登记的这套房子不是你的,那么就算不动产权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也未必就真正最后属于你的,要以房管部门登记为准。

以前那种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分开的模式,合二为一了,其实个人觉得分开也有分开的好处,至少在房子上面你是有永久产权的,只是土地有使用权年限,现在合二为一,不动产权证上面写一个使用期限,就搞不太明白是房子的使用期限?还是土地的使用期限?或是两者都有使用期限?好在现在大多数人的共识还是你对房子是有永久产权的,只是土地有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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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用一个“他项权证”来证明银行享有抵押权就可以保障其债权,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如果没有经过银行书面同意,你是不能随便转卖的,首先要保证能够实现银行的借给你的债,比如,当你哪天还不了贷款了,银行有权把这套房子拿出去拍卖,得到的钱先偿还借给你的那7成或者8成的钱。

所以,现在贷款买房,只要房企的大产权也就是宗地之类的办下来了,就可以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办好之后,拿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就可以了,银行办好了抵押,制作一个他项权证之后,你的不动产权证是要还给你的。不用等到贷款还完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

只要认真看懂上面这些,基本上就已经很明白了逻辑是怎么回事了。

PK台

你愿意贷款买房还是全款买房?

2021-09-26  PK已结束  15人
  1. 1. 贷款买房利率是福利
    40%
  2. 2. 不差钱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