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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上午,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存雄、许录游、李之铭、龙海魂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情况专题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随后对应询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任命邹志云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邹志云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决定任命刘德柏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同意接受张国辞去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张隆挺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在张隆挺主任监督下向宪法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聪,县人民法院院长蔡斌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曾维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其超,县政府办、县资规局、县旅文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县人大农经环资工委各1名委员列席会议。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