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19时50分,徐闻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赵崇量、交警大队民警蔡婷婷在湛徐高速徐闻往湛江方向雷州段,距离雷州高速口15公里处发现一名女性拖着行李箱在应急车道上行走。临近节假日高速车流量大,为了群众安全着想,避免不必要事故,民警立即靠边停车上前了解情况。民警表明身份并询问女子拉着行李箱独自在高速上行走的原因。经了解,该女子是雷州人,在回家路上因与男友发生争吵,男友在高速上将其抛下便自行离去,女子无奈在高速上独自拖着行李往雷州方向走去。民警对女子进行安慰劝解,同时等待高速交警到来。高速交警来到后,徐闻公安局民警把情况告知高速交警,高速交警把女子带上车并送往雷州。临行前女子对我局民警赵崇量、蔡婷婷关心群众、热心救助的行动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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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请广大群众杜绝侥幸心理,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等车或骑车!

来源:徐闻公安 徐闻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