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金诚等信阳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信阳建设,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推进平安信阳建设,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过评审、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金诚、杜才富、宋勇3名同志和熊宏伟、张辉1个群体“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颁发奖杯、荣誉证书,每起奖励1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模范群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助推信阳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现“两个更好”做出新贡献。

附件:信阳市第一届见义勇为模范(群体)人员名单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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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信阳市第一届见义勇为模范(群体)人员名单

一、信阳市第一届见义勇为模范个人(以姓氏笔画排序)

杜才富 淮滨县谷堆乡杜营村村民

宋 勇 息县杨店乡十字街村民

金 诚 新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师

二、信阳市第一届见义勇为模范群体

熊宏伟 信阳市档案馆职工

张 辉 信阳市浉河区吉祥小区居民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