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报道,近日阿富汗塔利班创始人之一毛拉努鲁丁·图拉比接受了该媒体的采访。图拉比在采访中向媒体表示,塔利班政权将依据伊斯兰教法,恢复执行死刑与截肢等刑罚,依据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公开行刑,但将会有包括女性在内的法官参与审理相关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悉,早在二十多年前塔利班首次掌权时,塔利班就依据伊斯兰教法制定了例如断肢、石刑、鞭笞等刑罚,尽管这样侮辱人权的刑罚在当时受到了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但塔利班还是坚持行刑。二十多年后“复国”成功的塔利班如法炮制,仍旧选择执行当年的酷刑。不少人大呼,“塔利班真的回来了,还是同样的配方!”

但图拉比却表示,尽管每个人都在批评他们刑罚严酷、手段残忍,但他们从来没有指责过其他国家的法律和刑罚,没有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法律指点别的国家法律该如何制定,他们制定的法律遵循伊斯兰教、符合《古兰经》。

图拉比还声称,“砍手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刑罚不仅有‘威慑作用’,也是为了安全考虑。但出于人道主义可能就不再公开行刑了,并且这次会有包括女性在内的法官审理相关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了解,图拉比所言不虚。他提到的“砍手刑”出自《古兰经》中的一段经文:“偷盗的男女,你们当割去他们俩的手,以报他们俩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惩戒”,属于伊斯兰教社会中“惩戒法”的一种。

虽然现在此类刑法已被国际社会共同认为是“构成酷刑、极其残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甚至被联合国点名公开反对,但在部分特别保守的伊斯兰教国家仍有遗存。

不仅如此,由于伊斯兰教法有“通往水的,清澈的,人们应走的道路”的含义,它旨在帮助穆斯林理解他们应该如何按照真主的意愿来安排他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它对罪行的处罚都是十分严苛的。除了刚刚提到的“砍手刑”,还有石刑、鞭刑等刑罚。

其中为人诟病最多的就是针对通奸者实行的石刑。据悉,石刑是一种钝击致死的死刑执行方式,通常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沙土中,施刑者向受刑者反复扔石块。行刑用的石块也是经过挑选的小石块,以保证让受刑者痛苦地死去。

阿富汗民众在塔利班恢复政权并提出再次实行严酷的刑罚后十分恐惧,他们认为塔利班这样的做法与原阿富汗政府也没有什么区别,人权也并没有得到保障。但有些人还是承认,在阿富汗变天、塔利班掌权后,喀布尔变得更加安全了,至少天黑之后街上仍有店铺在继续开门营业。

总而言之,如果塔利班能够带领阿富汗人民结束几十年的战乱、人民颠沛流离的生活、休养生息,阿富汗人民还是愿意和塔利班站在同一屋檐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