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踹玻璃门腿被割伤,女孩要求赔偿16000元,老板:我才赚60

导读

有时在外面也会遇到意外情况,需要自救才能顺利脱身,但是自救也要考虑好方式,最好是能选择个对自身没危险的,比如被困在卫生间之类的地方,只有一扇玻璃门能出去,此时怎么把玻璃门砸碎,那就要想个好办法了。

要是性格比较着急的人碰到了,可能不多想一脚就踹向玻璃门,虽然人是能顺利从里面出来,但是想想也知道很危险,肯定是会被玻璃给割伤的,事后要怎么索赔也是比较有争议,老板会认为顾客自己做的,那就和自己没有关系。

在河南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酒店的卫生间门把手没了,女孩被困在里面就踹玻璃门,结果腿被割伤后缝了20多针,她要求老板赔偿16000元,但是老板才赚60元,不肯答应赔这么多,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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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在9月4号的时候,河南的胡女士准备去考试,在3号晚上就入住了新乡的一家酒店,一晚上的住宿费是60元,4号早上醒来去洗漱的时候,她就顺手把卫生间的玻璃门给拉上了,等洗漱完要出来时傻眼了,卫生间的门把手没了。

当时她也是有用毛巾尝试开门,但是怎么都扭不动,由于考试的时间接近了,胡女士心急下就一脚踹向了玻璃门,这一脚倒是把玻璃给踹碎了,人也是顺利出来了,但是腿被玻璃割伤挺严重,她就赶紧到前台找老板,并让老板送她到医院去治疗。

由于腿上的割伤挺严重的,医生给她缝了有20多针,一直到10点还没有缝完,她的考试也迟到泡汤了,1年的努力都白费了,她认为老板是要承担责任,毕竟是卫生间没门把手,她才会用脚踹玻璃门自救的,刚开始老板倒也是愿意承担责任。

然而等到她治疗完毕提出索赔,老板立马就变脸不承认了,在多次和老板协商无果后,胡女士也找了媒体曝光此事,9月23号记者和她到酒店了解情况,正好老板也是在现场,不过见到胡女士和她家人后,老板是起身就想要离开被拉住了。

后面老板也解释了不负责的原因,原来是

嫌女孩提出的赔偿过高,老板只赚了她60元房费,她却提出要16000元赔偿,老板认为卫生间没门把手,自己是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自救不该用这种方式,他也没让女孩踹玻璃,因此女孩自己就有责任。

胡女士也解释了索赔的依据,1是她受伤的医药费,2是半月不能上班的误工费,3是家属陪着看病的误工费,4是错过考试的损失等等,她认为16000元赔偿是合情合理的,不过老板是不认可她的说法,表示她自己要踹玻璃门的。

目前胡女士也是再次报警,双方被带到派出所调解,还没有协商出个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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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整件事情看下来,确实老板是有一定责任,但是女孩自身也有责,被困卫生间自救的方式很多,比如她手上就有一条毛巾,在踹玻璃门时就能用毛巾包着腿,一点点的尝试加大力气,而不是一下就用力踹过去,导致膝盖附近被割伤严重。

再来卫生间里也有淋浴头之类的,可以拿着淋浴头去砸玻璃门,真没必要自己上脚踹门,慢慢想办法也耽搁不了几分钟时间,要是已经危及到自己的生活安全,情急下没时间想办法,用脚踹倒也是可以理解的,而16000元也是有点高了。

要我说,还是走法律途径维权较为公平,三天两头带着家人到酒店去维权,有理也会看着像没理了,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