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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靖远县南街小学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靖远县南街小学建设项目

项目主体单位: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靖远县教育局

项目建设内容:靖远县南街小学建设项目位于靖远县乌兰西路原汽车站院内,该项目主体工程为综合教学楼一栋,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010.6㎡;二层框架结构学生厕所一栋,建筑面积436㎡;新建大门及门房建筑面积226.4㎡,地上建筑面积42.9㎡,地下建筑面积(消防水池及泵房)183.5㎡。规划总建筑面积10673㎡,配套建设停车场、场地铺装、绿化硬化等附属工程设施。总投资为4328.6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725万元,县级资金2603.62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社会及经济有何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是否会带来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项目实施机构

评估主体: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靖远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李多国

联系方式:0943-6121902

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来源: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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