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4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说明,对开发商购地资金来源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8月下旬,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昨天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对土地出让规则进行调整,并对开发商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规范。

开发商想要拍下的杭州的土地,钱从哪里来?最新发布的公告说明,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经营性资金、公司注册资金等来源

可作为购地资金

根据公告说明内容,有意向参与土地竞拍的开发商购地资金包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

这些资金的来源包含经营性资金、公司注册资金、投资收益性资金以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他资金。

经营性资金含项目销售、出租收入和其他收入,公司注册资金需要提供有关公司章程、工商材料、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投资收益性资金含利润分配、其他投资收益和处置或收回投资。

竞得地块的开发商需根据上述资金来源要求就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申报。

第一次申报应在缴纳不少于50%土地出让金后15天内;第二次申报应在足额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15天内。

申报资料应包括《购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附件)及其相关证明资料,经在杭设立的,且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的资金审计报告等。

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

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

对于开发商的购地资金来源,这些来源是不被允许的: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

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

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

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

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相关部门将建立“先承诺后审查”“即缴即审”的工作机制,对竞得人的全部购地资金组织开展审查。

杭州一家大型房企的土地投资经理吴先生表示,对开发商资金来源进行限制,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在拿地过程中,由于资金金额较高,部分开发商为了拿地,使用一些借贷手段获取资金,有的融资金额较大,远远超出其偿还操盘能力,这不仅不利于土地市场发展,对其自身和购房者也是一种权益损害。

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

或被认定为同一集团成员企业

公告对房地产开发资质认定相关内容也进行了明确。

竞买人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联合竞买的,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在报名时应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一年以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竞买企业向上审查至首次出现企业集团(以工商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准),未成立企业集团的,向上审查至股权最高一级母公司。

与该企业集团(股权最高一级母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为同一集团成员企业。

浙江和心土地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何力平认为对于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的认定,可以避免在土地出让中出现恶意竞争的情况,也是对土地市场秩序的规范。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黄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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