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复旦大学三份处分决定引发网络热议。处罚决定显示,该校两名硕士研究生一名博士研究生因校外嫖娼,学校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三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三份处罚决定的落款日期均为2021年9月18日,有校长许宁生签名。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份纪律处分决定是以实名的形式公开张贴在学校的公示栏里。处罚决定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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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男,复旦大学物理学系凝聚态物理专业2019级博士研究生,于2020年9月26日在校外嫖娼;

李某某,男,管理学院EMBA专业2019级硕士研究生,于2020年9月7日在校外嫖娼;

葛某某,男,泛海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20级硕士研究生,于2021年1月13日在校外嫖娼。

且三人分别被上海警方处以拘留和罚款行政处罚,有警方处罚决定书证实。

通报中称,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据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显示,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据@复旦大学消息,9月24日,复旦大学针对网传学生因违法违纪被处分的信息发布了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关注到网上关于我校学生因违法违纪被处分的信息,情况属实。日前,根据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学校给予涉事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并在校内相关单位公告处分决定。

学校高度重视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对学生发生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深感痛心,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能警示师生,维护学校良好育人环境。

来源:@复旦大学、环球时报

编辑:张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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