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鹰潭平台留言称希望能加快电动共享单车建议。

这位网友说——

多次向各平台反映,鹰潭没有共享电动单车,平台始终反映说正在洽谈中,都洽谈了N次,有这么难吗?余江贵溪都是鹰潭的附属县市,共享电动单车都已经有了很久了,鹰潭市内为什么还没有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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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留言,鹰潭市城市管理局予以回复,说——

尊敬的市民: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加快电动共享单车建议问题,我局已收悉。按照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因此,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必须组成部分。

前期,我市洽谈部分企业,商讨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相关事宜,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涉及电动车上牌、是否达到国标、安全头盔、未成年人骑行隐患、现有停放条件和停车管理措施,需妥善考虑。

另外,我市目前有共享自行车约4000辆,可以满足市民日常骑行需求。我市是否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需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感谢您对我城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