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庞某来自农村,到城里买房不小心遇上了烂尾楼,但好在法官确认合同有效,这下总算保住了收房的希望……

三年前,原告庞某来到陆川县城看房。北接温泉广场、东邻垭塘小学、西连政务中心、3404元/平方米……坐落在城北入口的某楼盘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优惠的房屋单价,让庞某“一见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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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庞某与该楼盘的开发商(被告)签订了一份《住宅VIP定金协议》。该协议约定:原告意向购买被告开发的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139.13平方米,单价3404元,总房价 473650元。签订协议后,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 100000元。尔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支付购房款,累计共294517元。2018年12月,被告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19年,热火朝天的楼盘工地突然没了动静,外界纷纷传言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欠下施工方巨额工程款,因而被迫停工。而不少购房者正每月还着房贷,看到工程建设停滞,新房无法交付,大家窝火又闹心。大楼裸露在外的脚手架钢管,就像是一根根刺,全都扎在了购房者的心里。庞某也不例外,原本还憧憬着在城里务工并送娃上学的他只好加入到信访维权队伍里。因为开发商的推托,他甚至还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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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庞某提起诉讼,请求陆川法院判决确认其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VIP定金协议》合法有效。同年7月21日,开发商向庞某出具房地产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收到其购房款294517元。

2021年8月20日,陆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住宅VIP定金协议》,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按约定履行义务。遂依法支持原告庞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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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向吴萍法官敬献锦旗

2021年9月23日上午,当事人庞某来到陆川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民二庭副庭长吴萍的手中。

来 源: 陆川法院,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