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羊山新区-48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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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羊山新区-48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请示》(信自然资审〔2021〕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的规定,经信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将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11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654号)批准征收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出让方案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宗地位于羊山新区新五路与新三十街交叉口西北角。东临规划新三十街、南临新五大道、西临规划道路、北临新三路(具体位置详见羊山新区-488号地块出让宗地图),土地面积为57935.3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小于或等于5%,出让年限分别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

经信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信规条(羊)字2020第1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该宗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信阳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四、供地时间及方式

该宗地2021年第三季度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五、其它事宜

1.本宗地为净地出让。出让土地成本由辖区政府与财政部门清算。

2.2021年8月17日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地价集体决策会议,研究羊山新区-472号地块地价,会议要求将472号地块连同南侧地块一并出让,羊山新区赋予新的地块编号为羊山新区-488号地块,8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新的规划条件。488号地块出让起始价为7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全额缴纳。

3.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未缴的,可以解除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可以无偿收回竞得人的土地使用权。

4.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未经批准竞得人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改变土地用途。

5.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由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出现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或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由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

此复。

2021年8月29日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