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家里老房子拆迁了

父母说好给我和妹妹一人分一套

现在终于可以办房产证了

怎么才能让房子

在法律上各归个人所有

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

案例一

“我家爸爸、妈妈、我和妹妹一家四口人,户主是我爸爸。在我和妹妹没结婚的前几年,家里拆迁,分了两套房子,当时说好我和妹妹一人一套,想给我们一个保障。如今我们各自结婚了,房产证现在可以办理了,我们需要什么手续或怎么做,能使房子受法律保护地各归我和妹妹个人,而非夫妻共有?”

根据描述,你父母可以通过赠与你和你妹妹的形式,将房产过户到你们的名下,从而使房产成为你和你妹妹的个人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将自己的拆迁安置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该房屋应当视为你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所以,你父母分别赠与你和你妹妹的房屋,应当认定为你和你妹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母可以和你、你妹妹分别签订赠与合同,合同里写清楚赠与房产的情况、受赠人的信息,受赠人信息一定仅限于你和你妹妹个人。这样,即使在婚姻存续期间,也能保证受赠与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在办理拆迁房手续时,你父母也可以向房地产管理处出具声明一份,载明房产拆迁和分配安置房产的情况,表明将拆迁所分配的两套房屋分别分给你和你妹妹。由房地产管理处将该声明保存在档案中,也能起到证明你父母将房屋单独赠与你和你妹妹的作用。

案例二

“未成年子女教育、生活费用出现困难,可以拍卖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将这笔费用用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支出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如果未成年子女教育、生活的费用出现困难,在尊重未成年子女意愿的情况下,房屋拍卖款可以用于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做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因此,父母作为监护人,如果未成年子女教育、生活的费用出现困难,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的需求,在充分征求、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后,可以将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买卖、拍卖并将这笔费用用于未成年子女教育、生活的支出。

案例三

“租赁商铺合同签订租期为五年,现在房东单方面提出解约并支付违约赔偿,要求我们租满一年搬走,我们不同意,但当初合同的确规定了房东若要中途终止合同,可口头告知我们并赔偿2个月租金,我们该怎么办?如何维权?”

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同房东解除合同或者按照合同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拒不履行,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中“需口头告知并赔偿2个月租金”属于违约条款,房东并不能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你方搬出房屋。合同约定期限未满,如果房东想提前解除合同,经与你方协商一致后,你方可以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照合同此违约条款的约定支付你2个月的租金。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如因此给你造成经营损失等,还可要求他赔偿相应损失。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在履行义务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你的描述,房东单方面提出解约,已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如其拒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由你方继续租用该商铺,如果因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了你方经营损失等其他损失,还可以要求他赔偿你方损失。

☆ END ☆

来源:内容综合整理自CCTV《今日说法》,图片: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