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沁水嘉峰一居民违法倾倒,随意堆放煤矸石被举报,举报人获得了现金奖励。大家如果遇到环境污染行为也可及时举报,有奖励!
2020年11月2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通告》
自通告发布以来
有力推动了公众参与环境监督
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今起,晋城环保发布将公布一批
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群众举报沁水县嘉峰镇小岭上村违法倾倒、堆存煤矸石。
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网格化事务中心转办关于群众反映沁水县嘉峰镇小岭上村违法倾倒、堆存煤矸石的问题后,于2021年9月9日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煤矸石堆放场地位于沁水县嘉峰镇小岭上村南一院内,现场检查时,该院内露天堆放约700吨物料(100吨炭块和600吨煤矸石),堆放物料属沁水县嘉峰镇发电厂福利小区居民王某堆存后进行出售,采取部分苫盖措施,无相关环保手续。
经核实认定举报属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有奖举报方式如下
公众发现环境污染行为
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方式
0356—3912369
短信举报方式
18835690091
18835690092
18835690093
18835690094
18835690095
18835690096
微信举报方式
添加微信号
(18835690094)
进行微信举报
经核实举报属实的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将根据其举报环境污染行为的
种类和查处情况
给予1000元、5000元、
10000元、20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大家遇到环境污染行为
可及时举报!
来源: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