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号“浙江检察”消息:宁波市海曙区委原书记褚孟形(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褚孟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褚孟形,男,汉族,1966年9月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宁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宁波市海曙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2021年5月被免职。系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此前,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公号“清廉浙江”通报,经对褚孟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纪律审查、监察调查,褚孟形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和宴请;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生活纪律;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落地资金奖励、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褚孟形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