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最新疫情情况

截至9月23日24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9月2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4例(云南13例,上海9例,福建1例,广东1例);本土病例30例(黑龙江15例,均在哈尔滨市;福建15例,其中厦门市11例、莆田市4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5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81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2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512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890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395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9月23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009例(其中重症病例1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0303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5948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84228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7685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1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无转为确诊病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1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48例(境外输入34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400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169例(出院11887例,死亡21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63例),台湾地区16168例(出院13742例,死亡841例)。

漳州最新发布

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漳人员要做这些,

方可入漳!

关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

有关措施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漳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漳人员,应接受漳州辖区交通检查点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查验,经许可后方可入漳,严禁私自绕道等逃避检查行为发生。

二、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来漳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住宿酒店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属地人民政府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黄码人员应当接受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进入酒店、商场、超市、车站、娱乐场所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学校、各类监所、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健康码红码人员应当配合疫情防控部门采取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或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严禁殴打、恐吓、侮辱、诽谤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能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点等场所滋扰闹事,或者不听劝阻,强行通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区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人员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漳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海峡导报大漳州(zzmszx)综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编辑 aya 实习生 黄路瑶

监制 指向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