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年轻小夫妻,为了能绕过楼市“限购”政策,便通过“假离婚”手段,获得了购房资格;

万万没想到的是,当男方“砸锅卖铁”攒够了学区房首付款,并将房子登记在女方(前妻)名下之后,女方却怎么也不同意再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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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上海男子小刚和小敏自由恋爱,并于8年前(2013年1月)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在过了2年多的二人世界之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在婚后的第6年、女儿出生后的第4年(2019年),小刚和小敏想在上海市区购买一套学区房,但由于小刚名下已有多套(至少2套)房子,;

而根据上海楼市“限购”政策,小刚和小敏没有购房资格,而通过“假离婚买房”还能享受到“首房首贷”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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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小刚和小敏还签订了“离婚协议”并约定:女儿抚养权归男方、不分割双方的财产(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且家中的一辆豪车(宝马)归女方、男方给女方300万元补偿款!

而在办理离婚的前一天,小敏还催小刚赶紧办理离婚手续,而小敏给出的理由是“怕楼市政策有变,而且越早离婚房贷就能越早下来”等等!

当小刚卖掉了名下一套房子(和母亲共有),并把卖房款等294万余元转给了小敏,而小敏也拿这笔钱顺利地交了学区房首付;

值得一提的是,小刚和小敏在这期间还一直住在一起!

令小刚没想到的是,当自己提出复婚的时候,小敏却说“我们已经离婚了”,随即二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而在多次协商、争吵之后,小敏从家里搬了出去!

由于离婚已成事实,尽管上海相关部门最终认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补偿款等无效,但小刚自己却撤回了要求小敏返还钱款和重新财产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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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俺家住楼房”原创(作者:刀柄老爹),欢迎关注,既可以阅读更多往期好文,也不会错过更多新鲜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