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9月22日,一微信显示名称为“耿卫平局长”的人,在一个74人的“工作通知群”中发言说,“明天做一回吧不戴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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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截图在网上流传后,引发热议。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耿卫平为邢台市任泽区住建局局长。

那么,对于这件事儿,到底该怎么处理?

记者找到任泽区纪委信访办,一名工作人员称,今日曾有多人反映此事,如果要举报可以网上投诉或发送邮件。记者问询邮箱号码,对方称不清楚,随后挂断电话。

找基层工作人员似乎没啥用,记者又给邢台市委书记钱三雄发短信,对方回应称,将转给市纪委核实。

从区纪委到市纪委,市委书记也已经知晓并回复,这件事儿想必严肃起来了,要进入正规的查处渠道了。

这事儿很容易让人想到,今年五一假期前,发生在浙江温州文成县的“前车之鉴”。

当时,也有一张微信工作群的截图在网络流传。

对话是这样的:

“宝贝,下午好,下午组织部来局里考核我,让我抱抱宝贝,我爱宝贝”

“亲爱的,下午好。你棒棒哒,宝贝也爱你,抱抱我的最爱。”

后据媒体报道,该群为“文成广电工作群”,涉事男子被证实为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青松,曾在广电系统工作过,做过文成县电视台副台长,涉事女子陈某芳系文成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

这两件事都发生在今年,都是在工作群,男主角都是科级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我们不知道这种相似性是否意味着某种普遍性,但是那种不确定性,恐怕已经显现了。

那么,发生在文成的这件事,后来的结果是怎样的呢?

到了5月7日,文成县政府网站刊发一则通知显示,文成县政府已于4月29日决定免去赵青松的文成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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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时也有不少人困惑,这个免职到底算不算处理?

因为正常的人事调动,也会有“免职”一说。而且,聊天截图里显示,赵青松自称当天下午自己要接受组织部考核。

而按照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那么,耿局长和张副局长的这档子事儿,如果不正当关系确实存在,有没有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呢?

首先,事情本身就发生在工作群,属于在线上当着同事们的“面”,当事人既不可能把同事们当作空气,同事们看见了也无法假装没看见,否则和掩耳盗铃有什么区别?

而且,在工作群发生了这样的事,同事们私自、线下议论是必然的。俗话说,好事不出门、糗事传千里,影响是一定存在的。

传到隔壁单位、传到民间、甚至已经上了网,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对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这次,发生在邢台的,我看到还有网友困惑:女主角是不是也在群里?

网友这样问也并不奇怪。很多人都有过发错群的经历,很多时候就是因为那个群里也有自己想要对话的人,一时间忘了聊天对话框上是个人名还是群名。

这个细节,并不无聊。

因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里还有一句: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这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有“从属关系”,还可能被从重处分。

总之,既然立了这个规矩,对党员干部有更高的要求,那么就要不打折扣地执行,否则丧失的就是公信力。

另外,很多人可能还没有注意到,类似的事情,其实存在一个监督困境。

比如,我先问一句,那个(或那些)把聊天截图外传的人,做法对不对?会不会被追查甚至被处分?

在此前信息并未公开的情况下,我们无从得知。

但是问题却是必然面临的:看到领导自爆的群友该如何自处?

他们是应该选择知情不报,还是选择向当地纪委监委反映?或者像现在一样公之于众?

最合规矩的可能是第二种,但第二种往往又面临新的问题:领导在群里自爆,作为下属,我敢不敢向纪委监委反映?反映了会是什么结果或后果?

只有消除了这个顾虑,类似的糗闻才能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至于持续扩大不良影响。

但这,不容易啊。

面对新媒体、新的工作场景、新的问题暴露方式,到底该如何形成一个处置范例?

且看邢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