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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系列解读第63期)

文/牵着蜗牛散步

妖怪吃人,虽然可恶,但至少我们能理解。就像猛兽咬伤人一样,并非它对人有多大仇恨,而是它生存的一种本能。

可在西游中,神仙们也要吃人,这就有点毁三观了。

在凡人心目中,神仙是什么啊,那可是我们顶礼膜拜的偶像和努力追求的目标!成了神仙,别说赵本山的自行车,就是宇宙飞船都可随便拿。一天可以逛全球八回,还不用差旅费,要多爽有多爽。难怪人们都说快活似神仙。

同时,神仙还是正义的化身,我们遇到困难了,要向神仙祷告,希望他们拉一把;我们做了坏事了,要向神仙坦白,希望正义的神能原谅。平时说话做事都很谨慎,生怕得罪了神仙,受到他们的惩罚。

然而,这些正义的化身、凡人的楷模,在天庭时个个人模狗样的,一下界来,立刻变了一副嘴脸,张嘴就要吃人,满嘴都是血腥味,吃相相当难看,还不会受到天庭、西天处罚。

在西游中,这样的神仙比比皆是。

比如奎木狼,在天上是情圣,也是二十八星宿之一,地上群众不时还要拜一拜。可一下界当上黄袍怪,就把人当成下酒菜,咬一口人肉喝一口酒。

再比如金角大王银角大王,在天上就是烧锅炉的两个老实孩子,可一下界来,顿时牛逼得不得了,非人肉叉烧包不吃,还想抓唐僧打打牙祭。

不仅小神仙要吃人,大神仙也不能免俗。

观音坐骑金毛吼打着替佛母报仇的旗号,下界自称“赛太岁”,将金圣宫娘娘掠到洞中,由于娘娘穿了五彩霞衣,他只能看不能动,因此三两月就向朱紫国要两宫女,玩完就吃掉。

南极仙翁是专门给人送寿的,可他的坐骑梅花鹿却在比丘国变着法向国王要一千一百一十一个婴儿的心肝,你说一个小小的梅花鹿,拿那么多心肝来干什么?

不仅配角要吃人,主角也是惯犯。

唐僧四个徒弟中,吃人最多的当数沙僧。在原著第八回,观音带领招聘小组找到沙僧时,沙僧毫不隐瞒地道:

“菩萨,我在此间吃人无数,向来有几次取经人来,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头,抛落流沙,竟沉水底。这个水,鹅毛也不能浮,惟有九个取经人的骷髅,浮在水面,再不能沉。我以为异物,将索儿穿在一处,闲时拿来顽耍。”

沙僧不仅吃人,而且还喜欢吃取经人;吃了不过瘾,还将他们的头颅盘着玩,比好多妖怪狠多了!

可面对沙僧的暴行,观音只轻飘飘地说了一句:

“你可将骷髅儿挂在头顶下,等候取经人,自有用处。”

猪八戒吃人,吃得更是相当高调,相当霸气。观音给他发招聘书时,他竟道:

“前程!前程!若依你,教我喝风!常言道:‘依着官法打杀,依着佛法饿杀。’去也!去也!还不如捉个行人,肥腻腻的吃他家娘!管什么二罪,三罪,千罪,万罪!”

连观音都看不下去了,批评他道:

“‘人有善愿,天必从之。’汝若肯皈依正果,自有养身之处。世有五谷,尽能济饥,为何吃人度日?”

意思是,如果你能加入我们公司,保证你天天吃饱,何必再去吃人呢?在观音眼里,似乎吃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如果要留个好名声,最好还是不要吃。

孙悟空是否吃过人?原著中有争议。在救落井的乌鸡国国王时,需要人工呼吸,唐僧说,八戒和沙僧都吃过人,口里有浊气,只有悟空是干净的,可以救他。

但在三打白骨精过程中,悟空却亲口向唐僧道:

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陰哩!

蜗牛认为,连吃人的细节都说得这么清楚,不太像是编造的。可见,悟空也有吃过人的嫌疑。

可就是这些吃人恶魔,在天庭都是正部级高官,即使犯错贬下凡间,经过取经工程洗白,或成佛,或成菩萨,或成罗汉,吃人行为居然没受到任何追责。

更讽刺的是,昨天的吃人者,竟成了今天凡人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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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下凡吃人,究竟有罪还是无罪?

在其它古典神话小说包括《封神演义》中,神仙顶多伤人,很少吃人,《西游记》里的神仙为何都饥不择食,连自己的衣食父母都要吃?

要搞清楚这些问题,得先弄清西游中神仙的定义。

西游中的神仙与其他神话小说中大不同的是,他们长生不老,却不是长生不死(长生只是指时间长而已)。到一定阶段,也是要挂的。当然,这个死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两脚一蹬就挺尸了,而是下界轮回

如果轮回成凡人还好,可以经过修炼,重新回到天庭,就像八仙一样。如果轮回成畜牲,那落差就太大了,活着比死了还难受。

即使轮成凡人,可没了法力,前世的敌人就要找你的麻烦,要么打入九幽之地,永世不得翻身,要么不断轮回,最终还是整进畜牲界。

所以,没有哪个神仙是不怕死的。要想不死怎么办?有两种,一种是吃蟠桃、人参果等大补品,一种就是自己修炼。

蟠桃在王母园里种着,人参果在老抠镇元子家里守着,都不容易得到。那么,自己修炼是否就很容易了呢?更难!或许还没通关,一个劫就直接挂了。

这并非蜗牛胡说八道。在五庄观时,孙悟空推倒了人参果树,第一个找到的,就是福禄寿三星,三星这样告诉悟空:

“你这猴子,不知好歹......他得之甚易,就可与天齐寿;我们还要养精、炼气、存神,调和龙虎,捉坎填离,不知费多少工夫。你怎么说他的能值甚紧?天下只有此种灵根!”

看看,就连三星要保命,都要辛苦修炼,更不要说普通的神仙了!

那么,除此之外,还有没有捷径呢?有,那就是下界吃人!

在中国古代,由于对自然科学不了解,把人体当成向上天祭献的最佳供品。神仙们通过吃人,就可以将能量摄来加在自己身上(有点能量转换的意思),从而延长寿命,避免过早轮回。

但不同的人体供品,给神仙提供的能量是不同的。婴儿是一等品,童男童女是二等品,普通人是三等品。而道德败坏的人,则是次品。

次品不仅不能增加能量,反而要消耗能量。

所以南极仙翁要的是一等品,观音要的是二等品,沙僧和八戒只能吃三等品。而能吃次品的,则成了英雄,要受到民众真正膜拜的。

老子曾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在神仙们眼里,凡人就是一道菜,他们随时可以取用,因此并不算罪过。

当然,神仙们是不承认这个说法的,他们的说词是,吃人也是渡人,被吃的人命该如此,我们只是帮下忙而已。“大家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神仙们说得再好听,凡人总还是有疑惑的,玉帝和如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规定天庭和灵山不得吃人,并将下界吃人的神仙定义为妖怪,既然是妖怪,那就可以随便吃、敞开了吃,放心大胆的吃。

回到天庭或者灵山,只需忏悔一下,流几滴眼泪,就啥事没有了。就像黄袍怪,仅是罚去给老君烧几天火,而金鱼精、梅花鹿等,连责骂都没有,因为他们自己在吃的同时,将更多的供品送给了主人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