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1年8月1日《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辖区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秩序,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结合新的《行政处罚法》积极联合市公安交警对我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多次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网络预约平台公司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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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6日13时,

执法人员在肇庆东站检查时发现,

司机骆某某驾驶

粤HW3**7小型轿车运载乘客2名

从肇庆东站到恒动新能源。

经调查

乘客梁某承认其通过“**出行”手机打车软件叫车,于肇庆东站上车正赶往目的地为恒动新能源,车费平台结算。司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旅客现场无法提供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证据登记保存等立案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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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0日10时,

执法人员在肇庆东站设卡检查

粤H1K***小型轿车

发现司机梁某某神色慌张,运载乘客3名。

经调查

乘客黄先生通过“花*猪打车”手机打车软件叫车,刚在肇庆东站上车准备去往目的地端州区肇庆市商贸中等职业学校。司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旅客,现场无法提供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该车进行证据登记保存等立案调处工作。

经统计,8月1日-9月5日期间

交通执法人员 在查处的10宗

涉嫌 未取得经营许可,

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车辆

所接的都是涉案平台**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派单。

9月6日,交通执法部门针对**平台向无证车辆及驾驶员违规派单问题对**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其公司受托人制作询问笔录,公司受托人对平台违规派单的事实予以认可,并表示将落实整改,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平台提供的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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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通君

提醒广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司机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最基本要求网约车司机必须通过资质审查,持有《网络出租车经营许可证》和《网络出租车驾驶员证》双证上岗,而通过有资质的合规网约平台接单营运也是诚信守法经营必要条件,缺其中任何一项均涉嫌违规违章,千万不要抱以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