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离厦!

厦门发布重要通告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第18号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同安区重点防范区域内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厦,其他地区人员非必要不离厦。

二、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离厦通道实行严格交通管制。离厦车辆主要限于执行应急任务、执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任务、运送必需的生产生活重要物资以及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厦车辆。

三、必要离厦人员(含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下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来自低风险地区,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无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疫情十大症状,持有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必要离厦人员应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申请离厦登记码。通过火车、飞机、自驾等方式必要离厦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订必要离厦人员承诺书;符合条件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填写相关信息,签订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提供所属或关联的本市企业承诺书;特殊车辆可凭市工信、商务、交通运输、建设、市政园林、火炬高新区等行业(片区)主管部门发放的车辆通行证通行。

五、必要离厦人员离厦时应出示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离厦登记码(持有特殊车辆通行证的司乘人员出示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工作。

本通告自2021年9月24日12时起实施,全市中高风险地区清零后终止。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厦门市湖里区发布最新通告

决定对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

部分区域实行封控管控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第13号通告

根据疫情最新情况,为做好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对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部分区域实行封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9月23日)起,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安兜社87号为封控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安兜社53号、53-101号、55号、55-1号、55-101号、55-1-101号、55-1-103号、55-1-104号、55-1-105号、57号、75-102号、77号、77-101号、77-102号、77-103号、77-105号、81号、81-106号为管控区。

二、管控区内居民只进不出,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鼓励居民利用快递、外卖等形式购买生活必需物资。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出入小区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小区。安兜社87号实行全封闭管理,居民居家健康监测,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三、封控管控期间,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请报告枋湖社区,取得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方可外出。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闭区域。

四、社区将组织对相关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请全体群众按照街道和社区的组织做好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封闭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厦门市湖里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厦门市海沧区连发20、21号通告

明天开展海沧区重点区域

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20号通告

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决定于2021年9月24日08:00-20:00开展海沧区重点区域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此次检测划定的范围为:嵩屿街道行政区域、海沧街道海兴社区。在该区域内工作、生活的全体人员均需开展核酸检测。

请嵩屿街道行政区域、海沧街道海兴社区全体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并根据社区(村)、企业通知的时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对于行动不便人员,社区(村)可以组织上门采样,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核酸检测期间,请全体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距离,严格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提前做好预约登记。

附件:海沧区嵩屿街道行政区域、海沧街道海兴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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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21号通告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我区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阻断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现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出入证制度,对没有特殊原因未落实全员核酸检测的,禁止通行。发现未落实全员核酸检测人员的,应及时上报所在村(居),并由所在村(居)强制进行核酸检测。

三、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市民朋友举报辖区内本轮疫情以来从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举报信息经所在街道核实后,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

四、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骗取奖励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海沧街道:0592-6081259

新阳街道:0592-6889368

嵩屿街道:0592-6809868

东孚街道:0592-631217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 年9月23日

综合:湖里头条、厦门日报、今日海沧、厦门广电

统筹:郭郭 编辑:游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