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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合肥市公安局正告在逃人员经永军尽快投案自首。2021年10月31日之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将根据犯罪情节及造成的危害依法从严惩处。

合肥市公安局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在逃人员经永军的藏匿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的奖励,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严格保密。任何个人或公司、企业不得为经永军提供藏匿处所、财物、车辆、通讯工具,对包庇、窝藏、通风报信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在逃人员经永军,化名“丁浩”,男,1975年5月10日出生,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界首路1号翡丽时代广场1幢1501室,身份证号码:340111197505107511。

2020年12月25日,国际刑警组织对经永军发布红色通报。经永军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

联系人:李警官18815653141

马警官18815658623

合肥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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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合肥警方

编 辑 | 乔磊

审 核 | 徐琦

主办单位 | 中国警察网安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