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一闭一睁
“中秋”小长假就过去了
中秋假期期间
正值大家探亲访友高峰
亲人朋友相聚
避免不了要吃顿饭喝点酒
当然
适量饮酒叙旧,人之常情!
可若酒后开车,万万使不得!
但总有人在违法的边缘大胆尝试
一言不合就酒驾上路
中秋假期,晋城公安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8起,其中,饮酒驾驶6起,醉酒驾驶2起。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喝的不多,还能行”
“家住的不远,一会儿就到”
“只要交警没查到,就没事”
千万别把这些当作违法的理由
这样的想法已经害了不少人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
将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还将影响到下一代
升学、入党、参军、就业等问题...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无论是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还是开车
坚决不能酒后驾驶!
事故与违法相随,安全与守法同行
别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为了平安和团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 源 :晋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