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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室揭牌

经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2021年9月18日上午,将乐县检察院驻将乐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廖春玲、县公安局副局长余光兴共同为派驻检察室揭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成立派驻公安检察室的意义

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成立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构建新时期新型良性检警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派驻公安检察室的设立,有助于统一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标准和办案理念,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司法水平,更好的实现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

派驻公安检察室的功能

将乐县人民检察院此次成立派驻检察室,是在充分调研、了解、汲取其它地区派驻检察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设置的。借助派驻检察室,检察人员可以通过查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调取录像监控资料、查阅卷宗、实地巡察等方式对侦查活动开展监督,还能够应邀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侦查取证提供意见和建议,真正的实现了办案与监督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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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后,参加人员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了查看,了解派驻检察室设备运行情况,并就派驻检察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监督范围和方式及派驻人员进行了座谈。

派驻检察室设立后,我院对派驻检察工作做出三点部署:一是严格工作制度。要求派驻检察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守保密纪律。二是聚焦两项监督工作。发挥派驻检察室的前沿优势,每季度对公安机关提供的立案、结案及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抽查,推动侦查活动监督常态化,引导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三是积极引导侦查。适时指派一名检察官和助理组成工作小组派驻检察室,应邀提前介公安机关在侦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并依法提出切实可行的侦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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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将乐县检察院将以派驻检察室挂牌成立为契机,搭建共建共享平台,完善检警联系和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将派驻检察室打造成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的前沿哨所,为平安将乐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图文:肖智翔/吴靖雯

编辑:谢锦

审核:王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