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顾承骁 记者 孙云)汽车贷款尾款能打6折?只要22万元好处费就能“找路子”把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捞”出来?可以说,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屡教不改的诈骗犯罪嫌疑人陈某不敢编造的。近日,松江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案卷显示,2020年陈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陈某便故技重施,再次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近30万元。近日,松江法院依法撤销陈某原缓刑判决,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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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市民赵先生联系原先在某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工作的陈某,询问提前还清车贷有无优惠活动,陈某迅速回应称确有优惠,可以以6折为赵先生办理一次性提前还款。赵先生喜出望外,当即将6折后的5.8万元款项转给陈某,然而,始终没有等来车贷已还清的消息,反而如期收到了还款通知。赵先生致电该公司询问后,才知道陈某早已离职,该公司还建议他赶紧报警。

原来,陈某早已恶名在外。自2020年4月起,他以帮助车主购买车险等理由,骗取多名客户钱款。案发后,陈某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然而,还未出缓刑考验期,陈某就重蹈覆辙,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20年6月起,陈某用同样的手法还作案两起,分别骗得他人钱款1万余元和3000余元。

除此之外,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利用被羁押时得到的同监室室友夏某的信息,向夏某家属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托关系帮助对方判缓刑,陆续骗取“捞人”费用22万元。直至2021年初夏某出狱回家,家属方知被骗。

2021年2月,陈某在异地落网。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求刑事责任,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松江区法院做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