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两期《全国特色小镇情况通报》,褒扬先进典型,曝光虚假“特色小镇”,要求有关地方政府坚决清理虚假虚拟“特色小镇”,维护好特色小镇建设秩序,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第1期《全国特色小镇情况通报》指出,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建立了四川省特色小镇清单,形成建议纳入四川省清单的特色小镇(41个);对虚假虚拟“特色小镇”等进行清理更名。第2期《全国特色小镇情况通报》则对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装备智造小镇”等虚假“特色小镇”警示案例进行了通报,要求要求有关地方政府立即对上述虚假虚拟“特色小镇”进行整改,消除负面影响。

今年前段时间,一份“中国特色小镇死亡名单”在网络上流传,文章称不少特色小镇资金链断裂、商户逃离,甚至沦为“空城”“鬼镇”,不少“文旅小镇”处于烂尾、倒闭状态。典型的案例是投资3.5亿元的陕西白鹿原民俗文化村,开业后人气一路下滑,不得不拆除。丽江雪山艺术小镇、常德德国小镇等曾经的“大手笔”也难以为继。

自2016年以来,特色小镇建设如火如荼。一方面,确实涌现出一批精品特色小镇,但也出现了部分特色小镇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

为加强对特色小镇发展的顶层设计、激励约束和规范管理,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提出,特色小镇是一种微型产业集聚区,不得将行政建制镇和传统产业园区命名为“特色小镇”;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本省份特色小镇清单,未纳入清单的要及时清理或更名;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督促有关地区及时处置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

这2期《全国特色小镇情况通报》正是一年来各地整改情况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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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云栖小镇,是浙江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 新华社发

什么是特色小镇?

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

据了解,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镇不是独立的行政区划单元,穿插分布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内,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点。特色小镇致力于在差异定位和领域细分中构建小镇大产业集聚高端要素和特色产业,兼具特色文化、特色生态和特色建筑等鲜明魅力,其主要内涵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

南都记者关注到,特色小镇发源于浙江。2019年,浙江特色小镇以全省1.8%的建设用地,贡献了全省7.9%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和6.5%的税收收入;特色小镇集聚全省12.7%的高新技术企业,镇均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1家;接待游客多达1.9亿人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0亿元,镇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10亿元,其中民间投资占比高达74%。其典型案例包括,杭州西湖云栖小镇,它是浙江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宁波魔幻动力小镇,则是浙江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典型代表。

在“十四五”规划关于城镇化的内容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召开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指出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引导树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导向。7月份,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再次强调,深入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动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对于特色小镇的建设,近年来,发改委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规范其建设:

2016年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指明发展方向和路径,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防止新瓶装旧酒、防止照搬照抄、防止千镇一面、防止形象工程、防止政府大包大揽。

2017年《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要坚持创新探索、因地制宜、产业建镇、以人为本、市场主导。

2018年《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印发,提出建立规范纠偏机制、典型引路机制、服务支撑机制。各地区制定落地性方案,实行“宽进严定、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创建机制。

2019年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地理信息小镇,召开2019年全国特色小镇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主题是“坚持规范纠偏、典型引路两手抓,推动特色小镇有序发展”。会议指出,特色小镇是新生事物,地方率先探索,中央高度关注。

2020年印发《关于公布特色小镇典型经验和警示案例的通知》,实行正面激励与负面纠偏“两手抓”,推广来自精品特色小镇的典型经验,淘汰一些错用概念或质量不高的“问题小镇”(包括将有关部门命名的403个“全国特色小镇”整体更名为全国特色小城镇)。

特色小镇发展应严守“五条底线”

单纯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的,要坚决淘汰除名

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准确把握发展定位。准确理解特色小镇概念,它是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进行培育发展,不得将行政建制镇和传统产业园区命名为特色小镇。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区位布局,主要在城市群、都市圈、城市周边等优势区位或其他有条件区域进行培育发展;聚力发展主导产业。错位发展先进制造类特色小镇,信息、科创、金融、教育、商贸、文化旅游、森林、体育、康养等现代服务类特色小镇,以及农业田园类特色小镇,打造行业“单项冠军”。

《通知》还提出对特色小镇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本省份特色小镇清单,择优予以倾斜支持。对此前已命名的特色小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清单,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理或更名。

对于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有3项激励引导的政策措施,即加强指导引导,加强资金保障和加强用地支撑。但同时也设置了约束性的底线。特色小镇发展应严守“五条底线”。一是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单个特色小镇规划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5平方公里;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入驻;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县级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原则上不得通过政府举债建设特色小镇;严控特色小镇房地产化倾向,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通知》要求,要及时纠偏纠错。对违法违规的特色小镇予以及时整改或淘汰。对主导产业薄弱的,要加强指导引导,长期不见效的要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占地用地、破坏生态环境的,要及时制止并限期整改。对投资主体缺失、无法进行有效建设运营的,以及以“特色小镇”之名单纯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的,要坚决淘汰除名。

严格落实清单统一管理

对虚假虚拟“特色小镇”等进行清理更名

在此次《全国特色小镇情况通报》中,四川省对虚假虚拟“特色小镇”等进行清理更名等分类处置,包括:

(一)对于大量将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为“特色小镇”的,限期以有效方式全部更名。

(二)对于以“特色小镇”“特色镇”“某某小镇”之名进行错误宣传的项目,限期撤除宣传内容、消除负面影响。

(三)对于投资主体缺失、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以“特色小镇”之名单纯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坚决淘汰除名。

(四)对于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违法违规占地用地、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文物古迹的行为,坚决制止并限期整改。

(五)对于主导产业薄弱、特色不鲜明的特色小镇,由市县两级政府加强指导引导,长期不见效的督促整改。

而此次被通报的盐边县红格镇,是一个行政建制镇、不是特色小镇,未纳入所在省份特色小镇清单,但以“红格阳光温泉康养旅游小镇”之名,从事对外宣传等行为,违反了国办文件“不得将行政建制镇命名为‘特色小镇’”的明确要求。

兰陵县“装备智造小镇”,则是一个传统工业园区、不是特色小镇,未纳入所在省份特色小镇清单,但一直以“特色小镇”之名,从事项目立项审批、招商引资、对外宣传等行为,违反了国办文件“不得将传统产业园区命名为‘特色小镇’”的明确要求。

发改委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清单统一管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清理此类虚假虚拟“特色小镇”,维护好特色小镇建设秩序,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南都见习记者 陈秋圆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