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住建部召开发布会提出,要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下决心解决青年买不起租不好房的问题。“住有所居”、“房住不炒”,共同构成了住房市场的两大关键词。这意味着,国人的住房问题可以得到更好解决,买房、租房面临的市场秩序将得到整顿。

如何实现“住有所居”?在商品房市场上,截至2021年一季度,我国平均房价已经达到11000元/平方米,一线城市房价在4-8万元/平方米,刚毕业的年轻人10年的积蓄,也不一定能买得下一套房。

另外,房价的上涨助推了人们对房产价值的认可,炒房者对房产投资热衷,根据《中国家庭财富调查报告2019》显示,房产占到家庭财富的七成以上,但一旦政策收紧,短时间内房价下跌,买房者弃房断供将带来市场秩序的紊乱。所以,仅仅依靠商品房,无法实现全体“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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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关键的是,对广大的低收入群体,就算商品房八折出售,他们也不一定买得起。如何让中低收入者、新市民、青年人实现“住有所居”?

住建部在发布会上给出答案,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体系。同时提出,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今后,城市中的低保户可以申请公租房,新市民和青年人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也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七普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数量为3.76亿人,许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刚到一个城市,会选择租房住。相比买房,租房的优势显而易见。一来,可以根据工作地点更换住处,减少通勤时间。二来,买房所需耗费的资金更大,不少人需要依靠父母的帮助才能付首付,暂时租房住,把更多时间用于奋斗,不被高房价束缚,也是当今不少年轻人的选择。对于房东来说,把房子租出去可以盘活闲置房源,得到的租金收入可以减少房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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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租房市场中房东频繁涨租、房屋中介发布假房源、违规发展租金贷行为,扰乱了市场,也影响了人们实现“住有所居”,如何规范租房市场,也成了相关部门关注的问题。

2019年底,住建部等6部门发布意见,要求中介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2021年6月,住建部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可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支持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8月31日,住建部在发布会上提出,确保租赁市场平稳,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除了增加租赁住房土地供应、控制租金涨幅外,今后,4类房子将不得出租,房东和租客要留意这些“新禁令”。

2020年9月,住建部就《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2021年8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在房源发布、长租房监管、租房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发布了新规,进一步保障租购同权,尤其需要注意的是,4类房子将不得出租。

①违法建设的房屋。没有经过规划审批的房屋、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的房屋、被查封的房子,是不能用于出租的。简单理解,这类房屋的产权不清晰,租房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租客租了这类房子,以后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②经鉴定,属于危房的房屋。住在这类房子里,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一旦房屋倒塌,将给租房者带来财产和生命损失。租客在租房时也不可贪图房租便宜,就租了这类房子。

③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房屋。这类住房被纳入禁止出租之列,今后,租客的人身安全将得到更好保护,装修后甲醛含量超标的房子不得对外出租,如果房屋中介违规出租这类房子,将会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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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空间是必要的消防通道,如果发生火灾,这些非居住空间住了人,就会影响救援时间。以后,这类空间不得用于出租,既能保证房屋建筑安全,又能提高租客的居住体验。

除了以上房屋明确规定不得用于出租外,根据《民法典》的要求,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所谓居住权,是房屋产权人给他人设立的权利,例如,房屋产权人可以在遗嘱中写明房屋归属自己的儿子,但可以让照顾过自己的保姆一直居住到老。

《条例》中明确,以上四类房屋不得出租,房东和租客都要注意。房屋中介机构出租以上房源的,会被罚款。这些新规有助于租购同权的实现,一线城市房价高,暂时租房也是一种解决办法。以后,租房市场会更加规范,新市民和青年人也不必因为房东频繁涨租而被迫买新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