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红网问政举报称《岳麓区麓山国际实验小学违规办学,违反市教育局要求》,主要有三点:

1.所有中学托管的小学,从2021 年起全部退出集团化管理;

2.限定集团化办学范围。每所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在同一区县(市)限设一所合作学校。各区县(市)教育局不得设立合作学校分校。岳麓区已有麓山国际洋湖实验学校(含小学、初中)。

3.优质教育资源不应继续向某小区倾斜,而应该均衡化。

网友举报信截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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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一、关于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原属于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2015年6月,麓山国际实验小学搬迁到谷丰路新校址,改制为公办学校,与初中部完全分离,成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不再属于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集团化合作办学范畴。

因此,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不适用于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长教通〔2020〕97号)关于“所有中学托管的小学,从2021年起全部退出集团化管理”要求范围。

二、关于长茅岭小学(暂命名麓山国际实验二小)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在岳麓区暂无合作办学项目,长茅岭小学(规划名)属于义务教育学校,由岳麓区人民政府举办,性质为区属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规划及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钰龙天下佳园小区属于规划中的长茅岭小学(规划名)招生范围。

该校2021年启动建设,计划2022年投入使用,由岳麓区人民政府委托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管理,暂命名为麓山国际实验小学二小,正式校名以相关部门核准批复为准。

市教育局回复截图:

关于这个问题,补充几点。

1.麓山国际实验小学不属于麓山国际实验学校集团化办学范畴,也就是这两个学校可以独自发展自己的集团校。与长沙市实验小学一样,目前麓小的集团校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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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岳麓区还有一所麓山兰亭实验小学,根据公开信息,该校是岳麓区与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合作办学,可能属于需要退出麓山序列的小学。

麓山国际实验小学二小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