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前不久,一篇名为“鄂尔多斯世泰华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大肆销售商品房市住建局疑似稻草人”的网络文章在美丽的鄂尔多斯热传,成为购房者茶余饭后的谈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文章视频中显示,一位世泰华府男性销售人员主动招揽,来鄂尔多斯游玩的小刘一行,向其推销楼房,一番交流后,小刘问其楼盘手续问题,销售人员声称:“世泰华府没有预售许可证,但这种情况鄂尔多斯很普遍”,一脸惊讶的小刘一行人问道“没有预售证怎可以售房?”这位销售人员的回答更是语出惊人:“这种现象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小刘一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取证,并向鄂尔多斯住建局市场监管科通过邮件传递了相关证据,这一点值得我们每一位守法公民学习,笔者调侃一点来说,这颇有“朝阳大妈”的风范。

小刘举报多日无果,而世泰华府销售人员依旧没有停止销售,小刘便再次致电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文章录音虽然做了变音处理,但依然清晰听的清楚,市场监管科一工作人员声称“让举报人小刘提供交款凭证”的话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笔者客观的举个例子,如果说一位合法公民举报有人盗窃他人电动车,难不成举报者还要自行花钱购买一辆电动车让盗贼再偷一次?这不是制止犯罪而是纵容,网文中录音、视频、照片等证据应有尽有,查与不查、管与不管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笔者认为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这种“无厘头”的让举报人提供交款凭证的行为,实则就是不作为的一种表现。

梳理发现,世泰华府推出的“无利息”贷款,实际是变相首付分期的一种模式,2017年9月,国家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会就出台《 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否则, 根据情节轻重,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到位前暂停网签等方式进行处置。

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开发商采用首付分期的形式售房,那么,为什么鄂尔多斯世泰华府开发商胆敢与法律法规抗衡,其原因,一般采用这种模式吸引购房者的房企大多资金不足,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才胆敢冒险而为之,实际国家严厉打击这种首付分期,为的还是购房者的利益,资金不足就很有可能存在风险,烂尾就是最明显的表现。

国家严禁购房首付分期正是为了化解各方面风险,也包括开发商的风险在内,而有开发商执意要做这种违规行为,到最后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但对于购房者来说,千万要记得,购买房子是大事,千万不要偏听偏信房企的“美丽谎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回到上文,如果说购房者购买无预售许可证房子,笔者罗列一下购房者的风险: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律效应,这是有法可依,不过多解释

2、谨防开发商“偷梁换柱”购房者购房时无法确认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预售范围内的房子,特别是期房小区,楼栋、楼层、单元、房号等,更是没有办法确认,所以可能会发生购买的楼栋发生变化,购买到超出规划的楼层等现象;

3、谨防开发商“一房多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初始登记购房者姓名要和最后的产权证相互对照,进行有效网签备案,以及购房款会进入合法的资金监管账户,可以保证购房者的权益不受欺诈。如果购房者和所购的房屋不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捆绑、保护,资金来源不受监管,某些开发商可能利用这个空子进行一房多卖。

4、无法办理按揭手续,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无法办理按揭手续,不能通过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如果购房者通过某种渠道贷款购买了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一旦该公司违约,购房者不但没有房子,还要向银行还款,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5、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无法办理备案登记,购房者所购商品房就无法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证,就算是交房入住了,也依然无法办理产权证。

6、工程烂尾,某些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原因可能就是工程进度不达标,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通常会降低价格,吸引购房者并收取一定的认购金或者首付,等拿到预售许可证再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一旦工程因为资金断裂等问题而被迫停工,那么购房者就很容易陷入钱房两空的局面。

这么多的风险摆在购房者的面前,身为购房者一定要谨言慎行,鄂尔多斯世泰华府无预售许可证大肆违规销售,购房者一旦购买,这几种风险“总有一款适合你”。

发现违规、违法职能部门应当第一时间核实查处,这才是主管部门,应该做的,而不是搪塞推诿扯皮。

纵观每一起,因无预售许可证所引发的,购房者多年拿不到房或者多年拿不到产权的维权事件,主管部门都难辞其咎,如果一开始就将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进行销售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就可避免或者降低购房者的风险。

就“世泰华府”无预售证被举报绝非一起,无论从何角度,都是好事,针对世泰华府的举报,事实摆在眼前,而世泰华府开发商依旧大张旗鼓违规销售,用不作为或者形同虚设形容主管部门都不为过,为了维护购房者的权益降低购房者的风险值,主管部门理应积极处理,依法办事,而绝非装聋作哑无动于衷!

参照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8u4W5FvmYztsJ92lnrn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