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对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操作规程,我们基层单位对整个转任过程中需要干什么、怎么干都有了清楚了解。操作规程上对每一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点都有详细标注,确保了我们在人员调动程序上滴水不漏。”兴化市兴东镇党委副书记殷俊感慨道。

自从公务员管理职能划转以来,兴化市委组织部不断加强对公务员调动借用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持续规范基层公务员交流,有效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让基层公务员在有序、规范、高效地流动中焕发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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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人员转任标准化样本,树立行动标杆。《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发布以来,兴化率先制定公务员市内跨部门(乡镇)转任操作规程,明确转任主体和职责分工,逐项细化转任的6大环节、16项具体操作程序及21个注意事项,通过条目式、清单型、范本化的方式为用人单位解读并指导实施公务员转任新政策,切实做到“转任程序一个不变、规定步骤一个不少、关键环节一个不漏”。

制定人员交流规范化意见,明确资格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人员交流的最新文件精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实施办法》,从人员流动的原则、条件、程序等方面逐项细化,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联动审批作用。同时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人才需求保障,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需求等特殊情况的人员流动综合研判、优先审批。今年以来,共抽调58名同志到“十二大工程指挥部”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实践锻炼。

厘清人员使用边缘化行为,筑牢纪律屏障。在建章立制源头把控的同时,兴化把规范用人单位抽调、借用机关单位人员作为清理规范的突破口,联合纪检监察、编制管理、人力资源等机关单位下发制度性文件,从严管控各单位人员借用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提醒约谈、督促整改、实地查验、组织复查等方式,强力清理了一批违规借用人员行为,有效防范了少数单位打插边球的风险,为规范公务员转任和专业人员调配打牢基础。

通讯员 刘云 杜江枫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董鑫

编辑: 卢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