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交通大学、贵州大学修订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两校正式删除了博士生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强制性要求。

多所高校明确博士毕业不要求发表论文

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已有包括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明确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

9月1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了最新的《关于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在这份新规中,删掉了2017版“就读博士期间,应在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上,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录用)2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的表述,转而以更多种形式的创造性成果来衡量博士生的学业质量。

9月8日,贵州大学官网公布了《贵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新办法删除了要求硕博研究生必须发表学术论文才能毕业的规定。

2019年4月,清华大学公布了2018~2019学年度第16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规定》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唯一依据,并且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

2020年6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制定了《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评价规定》。明确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相关学术成果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

2020年12月,华东师范大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研究生教育大会。部署改革任务,出台研究生卓越育人工作方案,发布九大行动计划。其中包含不对博士生科研发表作统一要求;促进按期毕业;强化按期毕业情况在院系、导师考核评估中的作用等。明确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相关学术成果是学位论文评价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

2021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通过《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该办法第一条规定“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在向各培养单位递交毕业和学位申请材料前,应当提交一篇符合学术规范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成果的正文不少于10000个汉字或8000个外文单词。提交评价的学术成果如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的,每篇成果的正文不少于8000个汉字或6000个外文单词。”

官方多次发布文件明确相关内容

自破“五唯”以来,已有多个重磅文件明确规定发表论文数量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

2020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本科生、研究生申请学位和毕业考核不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情况简单挂钩。

2020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论文不再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

来源:科研大匠、上海交通大学、贵州大学等官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声明:“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