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13时30分许,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湖县黎城街道建设西路名人广场东围墙路段,与一由西向东左转弯向北一男性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朱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驾车离开现场。

望知情者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提供线索破案者给予奖励。

联系人:柏警官、冯警官

联系电话:13805232065、18252324677或110。

金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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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曹俊羽律师,手机&微信1589619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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