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着悔恨的心情站在被告席上,我认罪,我对不起组织对我的教育,对不起因融资深受其害的老百姓,我一直无贪污受贿劣迹,深得领导、朋友的认同,但是令我悲痛的是临近退休对民间融资把握不准,深陷其中,给老百姓带来伤害。”阴某某当庭声泪俱下认罪认罚。

近日,由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贺某某等1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武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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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该案以高利息为诱饵, 通过媒体广告、车身广告、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集资金额高达11亿余元,投资参与人多达1万余人,尚有3亿余元借款本金未归还。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及检察干警,武胜县、广安区公安局办案人员共计40余人旁听观摩庭审。

该案件中,贺某某、蒋某某、向某等人为实施融资赚取居间服务费吸收公众存款,成立中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借用核准的居间服务形式,通过公开宣传的形式,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获取非法高额利润;

被告人李某、张某等人明知贺某某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取提成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团队紧紧围绕办案核心问题,当庭出示了大量证据,对整个案情进行了充分的论证。通过两天的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到案以来一直拒不认罪认罚的多名被告人彻底放弃抵抗,当庭潸然泪下表示认罪认罚。同时也提醒旁听人员树立正确的理财理念,拒绝高利诱惑,谨慎投资理财,远离非法集资。

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的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公诉人从起诉书的制作到庭审的整个过程,准备充分,语言简练、表达清晰、程序规范,围绕我国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法规准确审查案件,论证深入,指控有力。

同时,通过当庭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努力维护投资参与人的权益,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展示了新时代检察形象,将观摩学习融入到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中,切实为民办实事,提升检察公信力。(周国艳 记者雍剑波)

来源:微视川、武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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