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 方度

9月21日晚间,华宇软件(300271.SZ)发布公告称,9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解除留置通知书》,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解除留置措施。

同时,华宇软件了解到邵学家属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拘留通知书》,邵学因涉嫌单位行贿,于9月18日被刑事拘留。

华宇软件于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及《更正公告》表示,3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对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自3月21日对其实施留置。

彼时,邵学被立案调查5个月之久,华宇软件才发出公告。

华宇软件当时表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事件尚在有关部门调查阶段,未出现邵学不能履职情形,公司认为该事项暂未构成公司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8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今年半年报相关议案,发现邵学不能履职。直到此时,公司认为该事项可能构成公司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华宇软件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款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应当立即披露。

另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2.5条第九款规定:“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应当立即披露。第十款也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应当立即披露。

按照上述规定,华宇软件实控人兼董事长邵学涉嫌行贿被调查应该属于披露范围。

华宇软件于9月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表示,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决定对华宇软件涉嫌单位行贿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9月21日晚间的公告还显示,自8月30日华宇软件披露《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以来,公司面向全集团各子公司做全面自查,目前发现有子公司原高管近日被有关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曾任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管,目前已不再担任管理职务。

华宇软件表示,邵学涉嫌单位行贿被刑事拘留,因而公司存在涉及诉讼的后续风险。公司子公司原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尚不知晓所涉事项及原因,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可能的影响。

华宇软件主营业务为电子政务系统的产品开发与服务,主要面向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应用软件、系统建设服务和运行维护服务。公司还自称是国内法律科技智慧信息服务的主要领导服务商。

二级市场上,华宇软件8月30日股价20cm“一”字跌停,截至9月17日,公司股价较公告前下跌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