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廉浙江微信公号

据“清廉浙江”微信公号消息,日前,经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台州市纪委市监委对三门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广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广法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转让,工程承包、分包,税费缴纳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广法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台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广法开除党籍处分;由台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三门县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广法简历:

王广法,男,汉族,1964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三门县泗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三门县海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三门县健跳镇党委书记,三门县委常委、健跳镇党委书记,三门县委常委、三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党工委书记、主任,三门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三门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三门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三门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2021年9月被免职。系三门县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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