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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早上6时许,汪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汪沟镇双前村发现一名婴儿。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看到在荒地上躺着一名婴儿,时不时传来啼哭声,听着很是让人揪心。民警见状立即将婴儿抱在怀里轻轻安抚,待婴儿哭声平息下来后,民警对婴儿及其身边物品进行了仔细检查。根据观察,民警发现被遗弃的是一名约两个月大的男婴,外观无明显缺陷,生命体征平稳。由于现场并没有发现与婴儿身份有关的线索,走访周边群众后也没未发现有价值的信息,民警初步判断他是被人遗弃,出于安全考虑,民警将男婴先行带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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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方努力,民警仍未找到孩子亲生父母。为了能让男婴得到更专业的照顾,民警按照程序规定对其进行血样采集等取证工作的同时,积极联系临沂市儿童福利院办理入院手续。

当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从民警怀里接过男婴并妥善安置后,民警才安心返回。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希望孩子父母能够认识到错误,及时将婴儿领回抚养,尽到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认识到遗弃婴儿的行为构成犯罪,是要受到法律追责的。同时呼吁知情群众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帮助男婴早日找到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