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日前,沙河市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河北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沙河市分局高开二执法中队中队长张晓星、蝉房中队负责人单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20年12月15日晚,张晓星要求其管理服务对象沙河市某企业法人代表陈某安排唱歌。张晓星、单博等人在歌厅喝酒、唱歌并接受有偿陪唱服务,共计消费1990元,全部费用由陈某支付。张晓星、单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4月15日,张晓星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单博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办负责人梁永等7人通过微信转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问题。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期间,沙河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办负责人梁永,安监一科科员赵恒、王延昭、侯瑞凯,安监五科四级主任科员胡卫国,科技教育科科员窦彦召、李红社共7人,分别到沙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检查指导工作。事后,梁永等7人分别违规接受该矿安全矿长杨某微信转账现金500-4000元不等,违反廉洁纪律。2021年6月,上述7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并上缴违纪资金。梁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侯瑞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卫国、赵恒、王延昭、窦彦召、李红社5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反映了我市部分党员干部在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在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放纵自己逾越法纪“红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最终作茧自缚,受到党纪政务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坚守廉洁奉公的党员本色,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在违法违纪问题上坚持露头就打,敢于找差距、抓落实,真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以严管厚爱锤炼优良作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牢记职责使命,保持斗争精神,扛稳抓牢监督责任,不断深化标本兼治,通过严肃执纪问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洁身自爱、廉洁奉公,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不断为建设清廉沙河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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