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沭阳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接到袁先生报警称,其住在苏州花园小区,自己放在车内的12张价值12000元的超市购物卡不翼而飞。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了小区监控仔细排查。民警发现,前一天夜里,一名男子在小区内拉车门、偷东西,而忘记锁车门的袁先生不幸“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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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案情的分析研判,警方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并于16日晚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此前曾因拉车门盗窃被警方抓获,这次又是“重操旧业”。在铁的事实面前,胡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过警方劝导教育,胡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失主的财物。

犯罪嫌疑人 胡某某: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不应该干偷鸡摸狗这些事,一定改正自己的错误,好好做事,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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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胡某某已被沭阳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停车时尽量选择停车场或者有监控的地方,并锁好车门车窗,切勿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防被窃。

沭阳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民警 韩鹏: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护好个人的财物,离开车子的时候一定要锁好车窗,关好车门。特别临近节假日的时候,要注意防范。

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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