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长治市公安局潞东分局治安大队民警,经过连日来调查核实,妥善处置了一起涉事12人校园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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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刘某某报案称自己儿子申某某8月28日晚,被一群初三学生侮辱和殴打,导致脸部红肿,现正接受治疗。接到报案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过连日来调查显示,共参与欺凌事件的12名学生来自当地多所中学。在家长的陪同下,警方对涉事的12名行为人进行调查核实,在取证过程中,这些未满16周岁的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表示彻底悔改,绝不再犯。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挽救保护,警方组织涉事学生及监护人与受害方见面,公开道歉,可以谅解,最终达成调解共识。报案人刘某某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敬业正直”的锦旗送到分局治安大队,向民辅警不辞辛劳的走访调查、耐心调解的积极行为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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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对涉事12名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在此基础上,为他们及其家长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共同学习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了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含义,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特别提醒家长们,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拨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三晋大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