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0日 唐山 开展“百日会战”

全市严查严打

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以来

唐山各地响应号召

查处多起销售、储存劣质散煤行为

丰南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退后十”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两代一清”现场办公指示精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出击,开展劣质散煤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劣质散煤非法销售行为的工作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追根溯源,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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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农村、城乡结合部、乡村公路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和巡查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效果显著。

通过摸排,执法人员在钱营镇汤毫村村西一处密闭彩钢房处发现有新煤的痕迹,经判断此处近期运送过散煤,执法人员通过走访、蹲守确定此处存放大量散煤,9月6日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钱营镇综合执法大队、钱营派出所统一部署,连夜出击,现场查获散煤8.2吨,当即对其没收清理,并连夜进行采样检验。同时,对已售出的散煤进行全面收缴。目前,此案件正在调查审理之中。巡查过程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钱营派出所在陆毫村乡村公路上查处用农用汽油三轮车流动售卖散煤摊贩一人,现场暂扣散煤两吨,目前此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路南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女织寨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散煤排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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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中,乡环保专班协同网格员,坚持兵分多路深入全乡15个村,分别对住户、商户、临时建的小房子以及空旷无人的厂地进行深入细致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现场详细询问村民用火、取暖、使用散煤、型煤及清洁能源的情况,积极向广大村民耐心讲解燃煤对大气污染造成的危害,引导村民群众切实增强环保意识。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村民150余户,排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下步,女织寨乡将持续强化责任、多方联动,加大散煤管控,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散煤“清零”,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乐亭县

01

8月27日23时,乐亭县闫各庄镇政府、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在闫各庄镇杨家埝村北路口依法查获滦南县扒齿港镇后于子林村李某无照销售不合格散煤案。

经查,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无照经销不合格散煤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危害,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没收当事人全部不合格散煤3.27吨,对当事人处以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0300.5元。

02

8月29日凌晨3时,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第二分局、乐安街道办事处、城关派出所执法人员在乐亭县城关三街依法查获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李某无照销售不合格散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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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无照经销不合格散煤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危害,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没收当事人全部不合格散煤4.95吨,对当事人处以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6335元。

丰润区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劣质散煤整治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部署和《唐山市2021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唐代煤办发〔2021〕17号)要求,依据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劣质散煤整治的通告》,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推进劣质散煤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区行政辖区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

1、凡进入我区的运煤车辆须持有《购销合同》和《质量检验报告》、且进入我区的民用散煤须符合国家标准《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无烟1号”规定,兰炭应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兰炭产品技术条件》(GB/T25211-2010)规定。

2、煤炭经营单位(个人)须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依法规范经营。

3、“禁燃区”和已完成“双代”区域,严禁设立煤炭经营网点;严禁销售和燃用煤炭。

4、严禁生产、销售、存储或燃用劣质民用散煤;严禁生产、销售、存储或燃用劣质民用型煤;严禁工业用煤用于民用。

5、严禁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等各种形式销售劣质散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存储和燃用劣质散煤。

三、凡违反上述通告事项的,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对于妨碍、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区劣质散煤禁燃工作,举报违法销售行为(举报电话:110,0315-12315,0315-5183023),以实际行动为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2

滦州市

暑去秋来,天气转凉,散煤买卖逐渐进入高发季。按照省、市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统一部署,滦州市正式按下散煤管控“开始键”,打响了劣质散煤治理秋冬战。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以讲政治、顾大局的态度,将散煤管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推行网格化管理,把任务精准到网格责任人,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治理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媒介,采取发布有奖举报通告、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短视频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商户居民遵守煤散治理规定,全力营造燃煤散烧治理宣传氛围。

严格巡查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源头管控,坚持疏堵结合,整合部门力量,加大对运输散煤车辆的查处力度,开展常态化夜间执法巡查行动,对散煤运销行为进行24小时无缝隙监管,确保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树立“一盘棋”思想,组织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通过会议调度、情况通报、信息专报等机制,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散煤管控工作短期有成效、中期有提高、长期能保持。

芦台区

为持续加强全区劣质散煤管控力度,巩固和提高散煤治理成效,确保全区散煤清零,进一步提升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 9月14日由区市监局牵头联合公安局、环保局、综合执法队对全区原散煤经营网点和走街串巷无照经营散煤的行为进行巡查。

联合执法队先后到领头村、桐城村、马聪村等已撤销废弃的销售网点和炬新睿洁净煤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对走街串巷经营散煤的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未发现销售劣质散煤的情况。

下步工作中区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力度频率,分兵把守,形成合力,特别是对已取缔的散煤零售点加强监管力度,严防“死灰复燃”,确保全区散煤清零。

来源:丰南区生态环境分局、乐亭发布、路南发布、美丽芦台、丰润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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