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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角美派出所龙池警务区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村居交通管制点,有群众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辱骂现场工作人员,并发生肢体冲突。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调查,该名群众为江某,租住在该村一出租房内,试图绕小道进入村子。工作人员发现后对其进行制止,然而江某不但不配合工作还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管控现场秩序。了解情况后,民警依法将双方带回警务区做进一步调查。

目前,龙池警务区已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将依法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妨害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警方提醒

每人都应严肃配合防疫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莫添乱”,每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各项防疫、检疫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务、防疫和其他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能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在有关场所不配合体温检测、身份核查登记、以及居民离家外出进入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导,引发场所秩序混乱的;故意伤害、殴打、恐吓、侮辱、诽谤医务、防疫和其他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能工作人员,或者在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点等场所滋扰闹事的;违反疫情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或者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区,或者在道路上采取挖掘、堆放泥石等行为阻碍交通的;其他拒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都将将追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

群众进入公共场所都会自觉

佩戴口罩

然而有人不但不戴口罩

还强闯农贸市场!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全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日夜坚守岗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无私奉献。然而,还有个别人无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拒不配合防疫要求,并推搡防疫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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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陈某未戴口罩欲进入华丰镇平湖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他进行耐心劝导,再三告知根据华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通告,进入市场应戴好口罩、亮码、测温后方可进入。陈某不但不听劝阻,强行进入并推搡工作人员。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将涉案的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违法嫌疑人陈某已构成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华安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处予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非常时期,请广大群众理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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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晚,有人在微信群内发了一段小车撞人的视频并散布谣言称“这是刚刚发生在紫泥镇的闯卡视频”,此不实信息引起网民的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当晚,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经查控,迅速查明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黄某某的身份信息并依法传唤其到榜山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违法人员黄某某(男、31岁、龙海区榜山镇人)在未经核实情况下,将网传一段小车撞人的视频加上“这是刚刚发生在紫泥镇的闯卡视频”文字信息发送到朋友微信群。后该视频、文字信息被多人转发,造成不实信息扩散。

目前,黄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依法对其处予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抗疫无小事,造谣零容忍,网络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社会安定稳定至关重要,请广大网民朋友通过官方渠道获取相关信息,不偏听、偏信,不给社会添乱,以实际行动支持防疫工作。

昨天,网上传播着“诏安县太平镇出现一例新冠病例”消息,引发网民关注。

网传消息截图

这是真的吗?

福建辟谣求证,网传消息纯属谣言,不能信!

拨打漳州诏安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和咨询电话进行核实,工作人员指出:这是假消息。目前诏安县太平镇没有新冠确诊病例。一切以官方公布为准,莫信谣言。

向漳州卫健委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未接收到相关信息。

从漳州疾控中心了解,工作人员再三确认:目前确诊病例没有诏安县的,网传消息是假的。

福建辟谣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漳州台商公安、龙海公安、华安公安、福建网络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