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边程壹 通讯员 周航

近日,杭州富阳龙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龙门七村桃子坞的山沟里有一条的娃娃鱼,大约3到4斤重的样子。接警后,民警方健带上水桶赶往现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民警赶到现场时,这条娃娃鱼一动不动地趴在干枯的山沟里,如同退潮过后“搁浅”了一般,它的头呈扁圆形,全身褐色并带有棕黑色斑纹,经确认这就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鲵。

“我看它趴在那个沟里一动不动,而且沟里的水都已经干了……”。发现娃娃鱼的村民孙建方说,当天中午他在林中砍柴,一开始看到这个“家伙”时还没怎么在意,再看一眼时发现它还长着腿,“这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娃娃鱼嘛!”孙师傅立即报了警。

民警担心娃娃鱼可能受伤,不敢贸然处理,在联系了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后再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了所内。

后经简单记录,娃娃鱼被移交给了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这条娃娃鱼将在进一步观察养护后妥善进行安置。孙师傅在发现野生保护动物后主动报警的行为,也得到了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的肯定。

警方提醒:

娃娃鱼学名大鲵,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一种两栖动物。如在野外发现珍稀保护动物,要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或者110联系,切记不可私自抓获并将其带回至家中养殖,更不能食用或进行售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孙师傅点赞!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