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工程人,唯有严守操作规程,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事发上海市杨浦区,90后男子韩某在工地建筑中,没有按照行业基本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三名工人死亡。2021年9月从法院获悉,韩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缓刑。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案发当日下午3点半左右,韩某在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劳务工彭某的要求下,将挖掘机从上海市通北路某某号的杨浦区平凉街道某某街坊,在建工地惠民路侧,开往该工地幼儿园项目,通北路侧临时围墙处,配合拆除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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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3点59分,韩某驾驶挖掘机,到达待拆围墙外侧位置,在将挖斗转向并向上伸出,接近待拆围墙顶部时,没按照日常教育培训,以及行业基本操作规程要求,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鸣号示警,并确认现场指挥信息,误将彭某右手向上伸出指示上方有电线的动作,理解为作业指令,操作挖斗将墙体上部,向工地内侧推倒,导致坠落的混凝土,砸中正在围墙内侧作业的叶某、陆某、蔡某,致使三人死亡。

半年后,韩某按民警要求,到上海市通北路某某号,杨浦区平凉街道某某街坊工地门口,等候民警,随民警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事后,叶某、陆某、蔡某家人都已获得赔偿。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韩某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他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韩某有自首情节,并对叶某、陆某、蔡某家人都进行了赔偿,所以可依法对韩某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韩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