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沈阳一男子欲改名为刘霸道,被派出所拒绝后诉至法院。

刘某超诉称,公民有修改名字的权利。

派出所则表示,刘某超改姓名,是因自己喜欢丰田“霸道”汽车,理由不合理,同时经查丰田“霸道”汽车曾涉辱华广告,刘某超将问题车名作为名字,有违公序良俗。

法院认为,如人人因个人喜好变更户籍登记姓名,会增加社会管理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刘某超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