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中秋国庆了,
你想买点好酒,
卖家拿出一瓶酒,
神秘兮兮地告诉你:这是XX单位“特供”哦。
专供名酒
“特供”听上去很动人,价格也很吓人。据媒体调查,“一瓶2015年的专供名酒,115000元”、“某品牌名酒,2016年,53度,500毫升,6瓶,83000元”。
最后,你狠狠剁了个手,觉得还挺值,毕竟享受上了“专特供”,倍儿有面子。
事实却令人伤感。
这很有可能是旧瓶装新酒,
装的还是几十元的散装酒。
几千上万块钱,就买了个寂寞。
案件详情
“专特供”白酒要警惕!
近日,在“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中,涿州市公安局食药大队严厉打击侵犯品牌白酒知识产权犯罪,通过精准分析,严密布控,成功破获一起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查获印有“特供”、“专供”的假茅台商标标示7万余件。
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沈某从非法渠道大量购进“人民大会堂特供陈酿”、“中央军委办公厅专用”、“空军专供”、“海军专供”等假茅台酒包装箱、手提袋、酒瓶、酒盒等包装材料,加价后销售给假白酒生产者。通过黑窝点的加工,成本几十元的散装低端酒,加上精致高仿版的防伪标签、铁皮封盒、手提袋、礼盒成套,经过这一套组合包装,卖到消费者手里每瓶高达上千元。这就是“特供白酒”的真相。
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5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答疑解惑
你问
那到底还有没有真“专特供”了?
事实上,
十八大以后,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就被禁止了。
2012年第四季度,工商总局等10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动。
2013年,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被禁的标识还包括:“××部门特供”、“××机关专供”、“××部门机关服务中心特供”、“××会议特供”、“××活动专供”、“××礼堂专供”,“专用”、“内招”、“特制”、“特酿”、“特需”、“定制”、“订制”、“授权”、“指定”、“合作”、“接待”……
禁令之下,还有人在挣扎。前几年,一些地方发现,有的生产经营者还拿“专供”“特供”打广告。比如在辽宁省,个别生产经营者利用“内部特供”国家机关名义推销酒类商品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2016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展开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辽宁、陕西等地都出手清理整顿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的广告。
所以不光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特供”“专供”不被允许,拿“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的噱头打广告,都是违法的。
案件结果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等已被涿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民警提示
节日临近,
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
警惕所谓的“专特供”白酒,
更不要盲目追捧,
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涿州新闻
记者:范佳玮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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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鹏 刘丽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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