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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衡湖6号地块,位于滨湖新区观景街以东、风华路以南,面积122837. 81m约合184.26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1. 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地上≤60米;地下≥-15米。其它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要求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 (2021) 017号)执行。土地使用年限自交地之日起50年

2、2021衡湖7号地块, 位于滨湖新区观景街以东、鹏程路以北,面积38025. 29m'约合57.0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1. 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地上≤60米;地下≥-15米。其它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要求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1) 018号)执行。土地使用年限自交地之日起50年。

3、2021衡湖8号地块,位于滨湖新区夏荣街以东、风华路以南,面积4208.45m2约合6.31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地上≤60米;地下≥- -15米。其它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要求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1) 019号)执行。土地使用年限自交地之日起50年。

4、2021衡湖9号地块,位于滨湖新区观景街以东、九州大道以西、北田路以北,面积14437.13m2约合21.66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地上≤60米;地下≥-15米。其它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要求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1] 020号)执行。土地使用年限自交地之日起50年。

以上四宗地块按70万元亩协议出让给河北柴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期为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3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的约定与意向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地址: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利用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8-2139910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2021年9月18日

来源: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