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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龙港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龙港第七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钟锦顶醉驾问题。2021年2月,钟锦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钟锦顶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3月,龙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9月,钟锦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2、象岗社区象中集体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党员王振权酒驾问题。2020年5月,王振权酒后驾驶厢式货车碰撞前方同向停放的重型自卸货车,造成两车损坏及同车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且王振权弃车逃离现场。2020年9月,王振权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1年4月,王振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海近社区党委委员缪仁样酒驾问题。2020年11月,缪仁样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缪仁样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11月,缪仁样受到罚款人民币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缪仁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龙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