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江西上饶市玉山县

一肉贩汪小军声称

自己仅在肉店门口取东西

就被当地城管队员以占道经营为由

将300余斤新鲜猪肉拖走

送往某机构进行处理

汪小军与城管发生争执

在此过程中

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

也赶来共有30余人

在一番争吵过后,王小军称自己放弃争辩,只想骑电瓶车离开回家,也被拒绝。整个过程持续到17日早上8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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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未向其开具任何

书面证明或办手续

仅仅是登记他的姓名和手机号码

就将三轮车连肉带车拖走

据城管方面回应称,包括汪小军在内,当地有5户流动摊贩长期占据公共通道经营,清晨五六点露天卖菜,在当地形成一个小小的菜市场,影响交通和居民睡觉,导致周边居民不堪其扰,多次举报要求整治。

该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

在9月17日前

连续数日6点半左右宣传引导

要求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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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汪小军并不听从

仅剩其一户坚持不改

9月17日清晨,该局联合农业农村局、环保、公安等7个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不仅向汪小军开具了暂扣单,“包括车辆”,并将300多斤猪肉检疫后,送往福利院。一切执法行为“都依法依规”。

而对于城管的做法

有律师表示

虽然城管对违法行为可以并处

警告、罚款的措施

但是城管并不具备

罚没的权限

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城管将三轮车连肉带车拖走,且将数百斤猪肉检疫后,送往福利院已涉嫌违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即使存在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行为,也只能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

各位怎么看呢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