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江西上饶市玉山县
一肉贩汪小军声称
自己仅在肉店门口取东西
就被当地城管队员以占道经营为由
将300余斤新鲜猪肉拖走
送往某机构进行处理
汪小军与城管发生争执
在此过程中
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
也赶来共有30余人
在一番争吵过后,王小军称自己放弃争辩,只想骑电瓶车离开回家,也被拒绝。整个过程持续到17日早上8时许。
城管未向其开具任何
书面证明或办手续
仅仅是登记他的姓名和手机号码
就将三轮车连肉带车拖走
据城管方面回应称,包括汪小军在内,当地有5户流动摊贩长期占据公共通道经营,清晨五六点露天卖菜,在当地形成一个小小的菜市场,影响交通和居民睡觉,导致周边居民不堪其扰,多次举报要求整治。
该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
在9月17日前
连续数日6点半左右宣传引导
要求其整改
但汪小军并不听从
仅剩其一户坚持不改
9月17日清晨,该局联合农业农村局、环保、公安等7个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不仅向汪小军开具了暂扣单,“包括车辆”,并将300多斤猪肉检疫后,送往福利院。一切执法行为“都依法依规”。
而对于城管的做法
有律师表示
虽然城管对违法行为可以并处
警告、罚款的措施
但是城管并不具备
罚没的权限
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城管将三轮车连肉带车拖走,且将数百斤猪肉检疫后,送往福利院已涉嫌违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即使存在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行为,也只能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
各位怎么看呢
来源:潇湘晨报